根据《湘潭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》《湘潭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指导意见》《湘潭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》等文件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,现将我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情况通知如下:
组 长: 张今杰(院长)
副组长:刘宇谦(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)
蒋 波(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)
成 员: 各系系主任
班主任代表
李 静(资助工作专干)
刘 浪、胡菊霞、王 野(各年级辅导员)
学生代表
以上名单自即日起生效。如遇人员岗位变动,由学院按程序自然递补,不再另行发文。
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(碧泉书院)
2026年10月12日